老陈夫妇的儿子因赌博欠债,将老夫妇的养老房私自出租给李某抵债。老陈夫妇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子归自己所有,而当法院判决后,李某却一直赖着不走。12月21日,门头沟法院执行局对该房屋强制执行腾退,老两口终于拿回了自己的房屋。
为还赌债 私自出租父母养老房
2001年,老陈夫妇与当地村委会签订内销协议并购买两套楼房。2005年,儿子小陈结婚,老陈夫妇便让其住进涉案房屋作为婚房。直至2013年,小陈与李树搏发生各种往来,便出现了所谓“房屋租赁”的情况。
小陈表示,2013年他因赌博向李某借款40多万,后无力偿还,故与李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用于抵债。而李某称,他与小陈订立房屋租赁合同,支付了34万元的房屋租金,小陈将房屋交付李某居住使用,双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,不存在原告所述强行占用的情况。李某还有《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》,收条等证据佐证,合同载明:小陈将01号房屋出租给李某,租赁期限20年,自2013年8月30日至2033年8月30日,租金共计34万元,并允许李某转租房屋。合同订立后,涉案房屋由李某使用至今。
二老权利终确认 法院支持拿回房屋
老陈和武老太夫妇二人将小陈、李某告上法庭后,先后起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、返还原物纠纷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。经法院审理,跟据《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》、村委会证明等证据,法院认为,能够确认涉案房屋系老陈和武老太夫妇二人合法取得,虽因客观原因二人未进行该房屋所有权的登记,但房屋的相应权利仍为二老所有。据查明的事实,不能证明二原告同意小陈将涉案房屋出租给李某,且事后未予追认,故二原告做为房屋的相应权利人,要求李某将房屋腾空后返还的请求,于法有据,法院予以支持。而李树搏与小陈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,相应权利李某可另行主张。
门头沟法院强制执行 养老房物归原主
12月21日下午三点钟,执行法官张华强及14名执行干警来到涉案小区,对房屋进行强制腾退。
干警先在涉案房屋单元门前拉起警戒线,张华强法官给被执行人李某打电话,但无法接通,随后执行干警来到涉案房屋所在的楼层,敲门,无人回应。这时,张华强法官叫来开锁公司的工作人员现场开锁。
武大妈及二儿子进入屋内检查家具、电器等是否齐全,交接了水卡电卡,并让开锁人员更换了锁芯。最后张华强法官讲涉案房屋新配备的钥匙递给武老太,武大妈激动地说:“太感谢法院了,感谢张法官。”